進出口件禁止/限制寄遞物品

我們不寄遞/有條件寄遞下列物品:

  • 武器、模擬武器、彈藥、管制器具及爆炸物品
  • 易燃燒性物品、易爆炸性物品
  • 氧化劑和過氧化物
  • 毒品及吸毒工具、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、非正當用途的易制毒化學品、毒性物質
  • 生化製品、傳染性、感染性物質
  • 腐蝕性物質、放射性物質
  • 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、有價證券、證件、公章等非法偽造物品
  • 貨幣和有價證券
  • 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
  • 動植物尤其各類瀕危野生動物植物及其製品
  • 如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
  • 煙草和煙草製品、酒
  • 貴重物品(例如,藝術品、古董、寶石以及黃金等貴重金屬)
  • 其他法律法規的違禁品
  • 航空安全管制物品

除以上禁寄/限寄物品外,順豐還有權拒絕寄遞和/或暫停寄遞以下物品:

  • 任何未提供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詳細聯絡資訊的包裹;
  • 在我們看來不適合寄遞或未有使用適合的寄遞方式或不恰當地描述、分類或包裝和加標籤及未具備必要憑證的物品;
  • 產品本身或包裝特性可能危及運輸工具及人員安全的物品;
  • 從經濟角度或操作角度不可寄遞的物品。

遵守始發地國家/地區當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是寄件人的義務。各個國家/地區規定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不盡相同,除以上禁寄/限寄物品標準外,建議寄件人還需參考物品寄遞目的地國家/地區的進出口禁寄/限寄物品列表。

温馨提示:

我司已對“進出口件”收寄標準查詢做上述調整,如您對您寄遞的物品是否屬於“禁寄/限寄”物品有疑問,可聯繫當地順豐客服諮詢。

香港:852-2730 0273

澳門:853-2873 7373